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双枫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及非法添加金箔案
2022年4月29日,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双枫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及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金箔)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物品、没收违法所得11542.87元、罚款12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8日,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东城区市场监管局移转线索:北京双枫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向东城区一咖啡馆售卖甜品,在其制作加工的柚子千层产品中添加了金箔。经查,当事人自2022年1月1日起从事制作糕点等食品加工活动,制作红丝绒、芋泥小方、抹茶青柠塔等糕点。该公司虽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同时许可经营项目不含糕点类食品。当事人向东城区一咖啡馆供应的柚子千层中使用金箔进行装饰,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不是食品添加剂,不得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日期: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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