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强化主体资质检查
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小作坊是否按照小作坊登记证载明的事项从事生产经营,是否存在无证、超范围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督促小作坊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
02 强化制售行为检查
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小作坊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售食品、是否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是否存在制售不新鲜、不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行为。
03 强化生产经营条件检查
重点检查加工经营环境是否干净整洁,是否落实“三防”措施,原料、半成品、成品是否分开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等。
04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小作坊对购入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是否按照“两个责任”要求查验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
05 强化宣传教育
执法人员现场向小作坊负责人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小作坊负责人要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牢牢把好食品安全关口,严防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日期:2023-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