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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3年第40期)
发布时间:2023-07-11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饮料、糖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具共96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960批次,不合格7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饮料280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121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556批次,其中合格550批次,不合格6批次;餐饮具10批次,其中合格9批次,不合格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大都龙泉居饭庄经营的姜,吡虫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鲜多美果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德凤济通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鲤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北京礼贤益农蔬菜专业合作社经营的尖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松辉的秋天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鲈鱼,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公司经营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松辉的秋天餐饮有限公司对这2批次样品的检测结果均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6.北京晟昌景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7日
 
日期:2023-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