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备案工作认知更加清晰
《公告》实施以来,企业对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法律依据和要求有更加清晰的认知,对保健食品企业标准为什么应依法申报备案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公告》依法明确了应申报备案的保健食品企业标准范围,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仅须备案食品安全指标限值严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保健食品企业标准,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
企业主体法定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公告》对企业依法应履行和承担的责任进一步明确,要求企业对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及其实施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不得滥用、错用已备案的企业标准。企业规范化标准化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得更实。
食品安全监管效率不断提高
《公告》将企业应提交的材料数量压减了64%,备案的企标有效期延长了67%,备案办理时限压缩了67%。《公告》实施后,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数量同比下降了53%,备案工作平均办结时间下降了72%,办理效率显著提升。
(供稿:市食品技术审评检查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