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
法规要求,以及本市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结合
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意见建议征集情况,北京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组织抽检
调味品、
豆制品、
乳制品、
食用农产品、
蜂产品、
饮料、
糕点、
餐饮食品、餐饮具共620批次。依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610批次,不合格10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