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新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安新县端村镇某村,有人生产加工有毒有害食品,安新县公安局立即指派食药大队组织警力前往查处。
办案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王某、张某正在使用含有工业“火碱”(工业氢氧化钠)的水,来浸泡、刷洗鸭掌,在进行装箱包装后销售。办案民警将王某、张某当场控制,并进行现场取证,经技术鉴定分析,鸭掌中含有氢氧化钠超标。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张某对自己所犯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二人已被安新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日期:202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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