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抽检饼干53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67批次,不合格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27批次,不合格1批次;方便食品139批次,不合格2批次;肉制品142批次,不合格3批次;食用农产品237批次,不合格1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38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159批次,不合格8批次。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85批次,调味品67批次,豆制品112批次,罐头107批次,粮食加工品159批次,乳制品145批次,食糖62批次,蔬菜制品38批次,水果制品61批次,速冻食品13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我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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