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收费工作的责任意识,规范审批程序,提升收费管理规范性;积极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健全监督制度,严格约束收费行为;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允确定收费标准,逐步提升为会员提供有效服务的能力。
三、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不强制入会;严格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强行服务,不搞乱评比、乱培训、乱表彰。
四、不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五、会费标准严格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并向社会、会员单位公开。
六、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本会章程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自觉接受会员单位、政府部门及社会监督。

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联盟
2021年8月5日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