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暂无 | |
|---|---|---|---|
| 发布日期 | 2025-12-11 | 生效日期 | 2025-12-11 |
| 有效性状态 | ![]()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知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北京市商务局行政检查裁量基准(2023年版)》同时废止。 | ||
为持续规范行政检查事项实施,按照国家和本市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有关工作要求,市商务局在《北京市商务局行政检查裁量基准(2023年版)》的基础上,更新整理了商务行政检查类职权的裁量基准,形成了《北京市商务局行政检查裁量基准(2025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北京市商务局行政检查裁量基准(2023年版)》同时废止。
附件:
北京市商务局行政检查裁量基准(2025年版).docx
您当前所在位置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