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石政办发〔2026〕2号 | |
|---|---|---|---|
| 发布日期 | 2026-02-14 | 生效日期 | 2026-02-14 |
| 有效性状态 | ![]() |
废止日期 | 2031-02-14 |
| 属性 | 通知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2024年7月11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支持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相关实施细则》《<关于支持现代食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相关实施细则》(石政办函〔2024〕8号)同时废止。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石家庄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支持装备制造产业和现代食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相关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24年7月11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支持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相关实施细则》《<关于支持现代食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相关实施细则》(石政办函〔2024〕8号)同时废止。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支持装备制造产业和现代食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相关实施细则
1.引导企业加大投资奖补实施细则
2.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实施细则
3.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奖补实施细则
4.支持创建绿色工厂(工业园区)奖励实施细则
5.打造“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奖励实施细则
6.支持认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奖励实施细则
7.鼓励企业优化产品结构奖励实施细则
8.支持健康消费品产业化奖励实施细则
9.鼓励企业加大品牌建设奖励实施细则
10.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奖励实施细则
11.引导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加快发展奖励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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