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是: 首页>政策法规 » 食品

食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装备制造产业和现代食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 (石政办发〔2026〕2号)
发布时间:2026-03-05       来源: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发布单位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石政办发〔2026〕2号
发布日期 2026-02-14 生效日期 2026-02-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31-02-14
属性 通知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2024年7月11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支持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相关实施细则》《<关于支持现代食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相关实施细则》(石政办函〔2024〕8号)同时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石家庄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支持装备制造产业和现代食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相关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24年7月11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支持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相关实施细则》《<关于支持现代食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相关实施细则》(石政办函〔2024〕8号)同时废止。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支持装备制造产业和现代食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相关实施细则

1.引导企业加大投资奖补实施细则

2.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实施细则

3.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奖补实施细则

4.支持创建绿色工厂(工业园区)奖励实施细则

5.打造“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奖励实施细则

6.支持认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奖励实施细则

7.鼓励企业优化产品结构奖励实施细则

8.支持健康消费品产业化奖励实施细则

9.鼓励企业加大品牌建设奖励实施细则

10.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奖励实施细则

11.引导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加快发展奖励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