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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知识产权数据利用指引》的通知 (冀市监办〔2026〕38号)
发布时间:2026-04-24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单位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冀市监办〔2026〕38号
发布日期 2026-04-24 生效日期 2026-04-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指南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我局编制了《河北省企业知识产权数据利用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现印发你们。
请各相关单位加强对《指引》的宣传推介和使用,组织开展针对企业的相应专题培训,帮助企业增强知识产权数据利用意识、提升知识产权数据分析能力,更好支撑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

附件:   河北省企业知识产权数据利用指引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3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