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品、生物制品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中药实施日期按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中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2020年7月20日
附件:《药物临床试验数据递交指导原则(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