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是: 首页>政策法规 » 食品

食品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9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2021年北京市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17日
 
  2021年北京市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要点
 
  一、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
 
  1.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平台,实现食品安全标准、监测、评估、交流的数据集成、适时分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做好与传染病监测的衔接。
 
  2.推进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系统建设,实现现场调查数据的数字化收集、分析与信息报告、共享,提高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效率。
 
  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3.完成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持续加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力度”,优化食源性疾病监测制度,加强医疗机构培训,促进食源性疾病监测更加精准、高效。
 
  4.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将非靶向筛查技术推广至区疾控中心,提高未知风险发现能力。研究探索将舆情纳入风险监测内容。开展“食品污染物危害评估与食源性疾病监测评价关键技术研究”。
 
  5.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数据分析、风险研判、通报报告职责,及时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隐患以及传染病等与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6.强化医防协同,压实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责任,落实公共卫生责任清单(2020版)食源性疾病监测任务,强化首诊医生对食源性疾病的报告和初步流调责任。
 
  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7.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印发《北京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章程》,研究制定北京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研判的方式方法和工作机制。
 
  8.做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点位,提出防范对策。与河北省卫生健康部门等共享信息,为食品安全保障提供技术支持。
 
  9.开展食品中有害物质、食品添加剂遗传毒性、致癌性等毒理安全性评价和毒性鉴定,开展危害识别新技术新方法新模型研究和应用,开展典型食药物质危害识别和安全性评价实验研究。
 
  四、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
 
  10.修订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规范,明确启动条件、调查内容、工作程序、卫生学处理、暴发诊断、病例定义、报告撰写等内容。
 
  11.举办培训班,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练兵,通过调查案例点评等形式提高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能力。
 
  12.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准备工作全面就绪,市疾控中心及延庆、朝阳、海淀、石景山区疾控中心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演练,提高能力。
 
  五、食品安全标准实施
 
  13.完成北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换届,修订完善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章程。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征集和标准制定工作。
 
  14.继续强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后管理,发现备案后企业标准存在问题的,督促备案企业改正。优化备案系统,做好备案政策咨询、解答、服务。
 
  15.完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家跟踪评价协作组牵头任务,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跟踪评价和指导解答工作,帮助各方正确理解和使用标准,推动食品安全标准执行。
 
  六、食品安全与营养科普宣传
 
  16.按照国家计划,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结合宣传主题和北京实际情况,组织策划食源性疾病预防、合理膳食推广、食品安全标准宣传系列活动。
 
  17.聚焦食品安全与营养,在20个村开展合理膳食乡村示范工作,形成在北京市乡村可推广的合理膳食促进和营养素养提升适宜技术。
 
  18.组织相关行业协会、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站等单位,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传培训10项以上。创新方式方法继续举办食品安全标准大课堂。
 
  七、加强综合管理
 
  19.促进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食品安全职责落实,制定量化、可操作的评价指标,推动各区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参加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对区政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