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指南(试行)》(国食药监械〔2011〕425号文)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注册人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指南
国家药监局 2020年4月3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25号通告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