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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595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快制定《河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06-29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单位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04-28 生效日期 2023-04-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陈凤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河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省是农业和食品产业大省,作为首都“护城河”,承担着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暑期安保等重大任务。近年来,始终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工作举措,着力解决食品安全各个领域突出问题。近年来,全省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监督抽检合格率连续3年98%以上,国家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连续三年99%以上,全省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由2013年的58.48%上升至2022年的83.78%。

       您提出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先后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组织省局内食品安全相关业务处室召开座谈会集体讨论,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各业务处室表示,当前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的意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如需制定《河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将全力配合。二是及时与省司法厅积极沟通,经初步了解,《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食品安全相关立法项目已列入本年度计划当中,我省如制定《河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必须经过全面深入开展论证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了解是否确实需要制定《河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如确有制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还需起草论证报告并申报该项工作立法计划。

      下一步,一是对制定《河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列出时间表,拟于近期抓紧时间深入各地进行调研,深入了解调研相关单位意见意愿。二是起草调研论证报告,及时向省司法厅申报相关立法计划,待省司法厅审核通过后,强力推进此项工作,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提供有效法治保障。三是以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发布食品安全权威信息、消费提示、科普知识。四是聚焦群众关切,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超标、农用地土壤镉污染、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提质增效、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等四个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