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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1       来源: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单位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10-09 生效日期 2023-10-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综合执法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规范农业行政裁量权的行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doc

   《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xlsx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