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冀粮规〔2023〕3号 | |
|---|---|---|---|
| 发布日期 | 2023-10-09 | 生效日期 | 2023-10-09 |
| 有效性状态 | ![]()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 备注 | |||
为规范全省粮食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粮食行政裁量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省局修订了《河北省粮食行政裁量权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8月30日
《河北省粮食行政裁量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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